黃金葉、紅繼木、毛杜鵑
地被植物是指那些株叢密布、矮小,經簡單辦理即可用于替代草坪掩蓋在地表、避免水土流失,能吸附塵土、凈化空氣、削弱噪音、消除污染并具有必定欣賞和經濟價值的的植物。它不只包含多年生矮小草本植物,還有一些適應性較強的矮小、爬行型的灌木和藤本植物。所謂地被植物,是指某些有必定欣賞價值,鋪設于大面積暴露平地或坡地,或適于陰濕林下和林間隙地等各種環境掩蓋地面的多年生草本和矮小叢生、枝葉密布或偃伏性或半蔓性的灌木以及藤本。
草坪草是最為人們了解地地被植物,一般另列為一類。在地被植物的界說中,運用“矮小”一詞,矮小是一個含糊的概念。因而,又有學者將地被植物的高度規范定為1m,并認為,有些植物在天然成長條件下,植株高度超越1m,可是,它們具有耐修剪或苗期成長緩慢的特點,經過人為干涉,能夠將高度控制在1m以下,也視為地被植物。國外的學者則將高度標定為“From less than an inch to about 4 feet”,即從2.5cm到1.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