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使文化教室適應多種使用功能要求,室內應設置較為齊全的電教設施,以適應信息化社會的發展要求。1文化教室數量的設置應以館的規模確定,當館的規模較大時,可分別設置不同規模的教室,如40人、60人、80人等;同時按需求可設置多間普通教室。本規范“普通教室”沿用原條文,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中的“小教室”概念一致。因該名稱不具有原則性問題,因此,遵循原條文。2考慮來館的人群年齡范圍較大,所以在課桌的布置上考慮按《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相關要求的上限確定。3根據當前教學的普遍方式和教室配置的變化,原條文“清潔用具柜及掛衣鉤”不再要求,增加了教室提供電視、投影等電教設備的安裝條件要求。“教室前后均應設電源插座”的要求移到“建筑電氣”條文中。4本條維持原條文規定。但是,階梯地面、連排式桌椅的大教室應根據實際使用要求設置,不建議大教室一定按此條要求統一設置。4.2.7計算機與網絡教室應符合下列規定:1平面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50099對計算機教室的規定,且計算機桌應采用全封閉雙人單桌,操作臺的布置應方便教學;250座的教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73m2,25座的教室使用面積不應小于54m2。多功能廳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四川錄音棚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

3.2.6當文化館基地距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較近時,室外活動場地及建筑內噪聲較大的功能用房應布置在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的遠端,并應采取防干擾措施。▲收起條文說明3.2.6本條基本遵循原《規范》“第2.0.5條”內容。3.2.7文化館建筑的密度、建筑容積率及場區綠地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城鄉規劃的要求。▲收起條文說明3.2.7本條在保留了原《規范》“第2.0.6條”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場區綠地率”,并把“建筑覆蓋率”修改為“建筑密度”。4建筑設計4.1一般規定4.1一般規定4.1.1文化館建筑的規模劃分應符合表4.1.1的規定。▲收起條文說明4.1.1本條是增加條文。根據我國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要求,本規范依據《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規定的“建筑面積規模劃分”標準及文化館等級評定中關于建筑面積的要求,對文化館做了同樣的三個等級類型劃分,以保持建筑設計規范的建筑功能與相關標準對應。4.1.2文化館建筑宜由**活動用房、業務用房和管理及輔助用房組成,且各類用房可根據文化館的規模和使用要求進行增減或合并。▲收起條文說明4.1.2本條對原《規范》“第3.1.1條”作了較大調整。湖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博物館聲學測試,混響時間測試,哪家公司可以做?

《辦公建筑設計規范》。6.4.1根據我國現階段經濟發展水平,本規范制定了辦公建筑主要房間室內允許噪聲等級(表6.4.1),此標準低于日本標準和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的推薦值,略高于我國旅館建筑中的辦公用房的現行標準。我國《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GBJ118-88在旅館建筑中有如下規定(見表4):北京市建筑設計研究院聲學研究室的推薦值見表5:日本建筑學會編制的日本室內噪聲的適用等級見表6:注:選自日本《建筑設計資料集成》。(計權隔聲量dB)應符合表。6.4.2本規范制定的辦公建筑圍護結構的空氣聲隔聲標準略低于我國的住宅標準,與日本辦公建筑標準相仿(見表7、表8):注:選自日本《建筑設計資料集成》。注:摘自GBJ118-88《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
必不可少的附屬用房。根據文化館規模的不同,輔助用房的設置根據需要可能會有所增減。4.4.2行政辦公室的使用面積宜按每人5m2計算,且**小辦公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0m2。檔案室、資料室、會計室應設置防火、防盜設施。接待室、文印打字室、黨政辦公室宜設置防火、防盜設施。▲收起條文說明4.4.2行政辦公室包括檔案室、資料室、會計室、黨政辦公室、接待室、文印打字室,每人使用面積指標參考《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的規定,**小辦公室使用面積不宜小于10m2是考慮到室內擺放2套辦公桌椅和2套卷柜,**小需要的使用面積,并考慮到建筑結構的模數而制定。4.4.3衛生、洗浴用房應符合下列規定:1文化館建筑內應分層設置衛生間;2公用衛生間應設室內水沖式便器,并應設置前室;公用衛生間服務半徑不宜大于50m,衛生設施的數量應按男每40人設一個蹲位、一個小便器或1m小便池,女每13人設一個蹲位;3洗浴用房應按男女分設,且洗浴間、更衣間應分別設置,更衣間前應設前室或門斗;4洗浴間應采用防滑地面,墻面應采用易清洗的飾面材料;5洗浴間對外的門窗應有阻擋視線的功能。▲收起條文說明4.4.3保留了原《規范》“第5.1.3條”的“分層設置衛生間”要求。電競館太吵怎么辦?哪家公司可以做聲學測試和吸音改造?

數字技術、網絡技術、智能技術等現代信息技術具備了向基層普及應用的條件。因此,**文化活動部分增添了文化藝術和科學技術方面的內容。而原規范中的娛樂活動部分,如舞廳、茶座等功能,逐步由經營性機構替代,在這次修訂中不再安排這類活動用房。**活動用房是為廣大**提供的文化娛樂、文藝交流以及文化知識學習的綜合性**文化活動場所,是義化館的主體部分,多種文化活動都集中在這個區域。因此,在設計上,**活動用房通常布置在文化館建筑的主要位置,并相對集中。另外,各種活動用房以其活動內容的不同,使得各類活動用房的開放時間有所不同,設計過程中,需要結合活動內容的動靜特點和人流特點,合理布置建筑功能的分區,以便于使用,方便管理。對于**活動用房的功能用房配置,本次修訂沒有作出詳細規定。這是因為我國當前各地區經濟條件不同,功能需求和功能配置有較大差別。為了保證功能用房規范化發展,本次修訂對具有專業要求的不同類別用房作出相應規定,推薦有此類功能用房的建筑設計遵照執行。但不是要求所有的義化館都具備這些功能用房或功能用房要求。按照**活動用房的構成,一些功能用房具有一定的共性,在設計上應保持與**活動功能的對應。體育館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湖南游泳館聲學測試及吸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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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排演廳”、“觀演廳”與戲劇行業的“合成排練廳”概念一致,指帶有一定數量座席、可進行彩排和小規模演出的場所;“小型排演廳”與戲劇行業的“綜合排練廳(室)”概念一致,指條件不具備時,各種專業排練混用的排練場所;當小型排演廳與報告廳合并建設時,稱為“多功能廳”,既有小型排練廳的功能,也有報告廳的功能。本次修訂將“觀演廳”調整為“排演廳”的原因,是根據《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提出了(400~600)座的“大型排演廳”要求,達到了小型劇場的規模,極大改善了舞臺藝術制作與排練的專業條件,突破了“觀演”的基本概念。本規范“排演廳”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演藝活動”項目所指的“大型排演廳”、“觀演廳”、“小型排演廳”對應。其中,“大型排演廳”、“觀演廳”與“合成排練廳”概念一致,只是規模不同,引起的功能配置不一樣。“大型排演廳”使用面積在800m2~1200m2之間,座席數在400座~600座之間。“觀演廳”使用面積在400m2~800m2之間,座席數在150座~300座之間。“小型排演廳”與“綜合排練廳(室)”概念一致,使用面積在(300~500)m2之間,可容納少量的活動座椅。大型排演廳在觀演功能方面與劇場相似。四川錄音棚聲學測試及吸音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