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設置更加符合專業要求。但美術和書法的專業要求畢竟相近,如果只設一個美術書法教室,一般設置在一起。美術及書法教室的要求與普通教室不同,多數時間學員們處在操作狀態,每人所占位置相對較大,教師教學也是以輔導為主,其使用面積應寬裕些,所以規定了**低面積指標和每間教室**多容納人數。美術書法教室的光源要求柔和穩定,盡量避免直射陽光,所以考慮北向采光為好。應按相關要求配置人工照明,保證繪畫畫面的效果。4.2.12圖書閱覽室宜包括開架書庫、閱覽室、資料室、書報儲藏間等,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于文化館內靜態功能區;2閱覽室應光線充足,照度均勻,并應避免眩光及直射光;3宜設兒童閱覽室,并宜臨近室外活動場地;4閱覽桌椅的排列間隔尺寸及每座使用面積,可按現行行業標準《圖書館建筑設計規范》JGJ38執行;閱覽室使用面積可根據服務人群的實際數量確定,也可多點設置閱覽角;5室內應預留布置書刊架、條形碼管理系統、復印機等的空間。▲收起條文說明4.2.12本條在原《規范》“第3.2.6條”內容基礎上,增加了圖書閱覽的現代化工具空間和數字圖書閱覽設施設置的要求。培訓教室混響時間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福建報告廳聲學測試及隔音板

當設置的室外儲油罐*用于消防,室內的儲油又能滿足防火規范,且通過消防部門的論證,可將室外的儲油罐改為附近油站供油。第10款高壓柴油發電機房與低壓柴油發電機房分別設置有困難時,應分區設置。條款在原條文的基礎進行修改調整。智能化系統機房所包括的內容與《智能建筑設計標準》GB50314一致。建筑設備管理系統一般設在智能化總控室。第4款重要機房及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應遠離強電強磁場所,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如果避免不了或達不到技術指標,機房應做屏蔽處理。重要機房應做好自身的物防(實體防范)和技防(技術防范)安全防范措施,加強與外界的聯系,防止非法者入內。第5款當消防控制室、安防監控中心設置在地下一層時,其疏散門距通往室外安全出口的距離不宜大于20m。第1款電氣豎井包括強電豎井和弱電豎井。電氣豎井應上下貫通,位于布線中心,便于管線敷設。豎井的面積應根據各個工程在豎井內安裝設備的數量及外型尺寸確定,且應考慮設備、管線的間距及操作維修距離。高層建筑電氣豎井在利用通道作為檢修面積時,電氣豎井的凈寬度不應小于800mm。多層建筑弱電豎井在利用通道作為檢修面積時,豎井的凈寬度不宜小于350mm。福建報告廳聲學測試及隔音板籃球館聲學測試和聲學改造找聲華聲學。

3設備周邊通行寬度一般不小于400,檢修空間可咨詢設備工程師或供應商;4民用建筑中的冷熱源機房可設集中控制隔間;需人值守時,應在安全位置設值班室等。、燃氣鍋爐或設備的運行或使用過程中,需有足夠的通風量、泄壓等避免火災的措施。、立管等不宜暗裝;住宅戶內管道不應過長,以免接口泄漏或軟管老化等隱患。建筑電氣條文說明:、弱電(智能化)兩部分。強電包括:電源、變電所(站)、供配電系統、配電線路布線系統、常用設備電氣裝置、電氣照明、電氣控制、防雷與接地等;弱電(智能化)包括:信息設施系統、信息化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等。信息設施系統(ITSI)包括通信接入系統、電話交換系統、信息網絡系統、綜合布線系統、室內移動通信覆蓋系統、衛星通信系統、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接收系統、廣播系統、會議系統、信息導引及發布系統、時鐘系統及其他相關的系統。信息化應用系統(ITAS)包括工作業務應用系統、物業運營管理系統、公共服務管理系統、公眾信息服務系統、智能卡應用系統、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系統及其他業務功能所需要的應用系統。建筑設備管理系統(BMS)是對建筑設備監控系統(BAS)和公共安全系統(PSS)等實施綜合管理。
原內容將文化館建筑劃分為“**活動部分、學習輔導部分、專業工作部分及行政管理部分”,本條將“**活動部分、學習輔導部分”均列為**活動用房部分并有所增加;其中,“**活動部分”增加了“報告廳”、“多媒體教室”、“舞蹈排練室”、“琴房”、“計算機與網絡教室”、“音樂教室”等,刪減了“交誼用房”;將“專業工作部分”調整為“業務用房部分”,增加了“音樂創作室”、“文學創作室”、“調查研究室”、“文化遺產整理室”等。基于數字攝影在**文化中***普及、膠片式攝影日益減少的客觀現實,本次修訂刪減了以膠片洗印為主的“攝影工作室”要求。與《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名稱一致,并根據當前的發展有所增加;將“行政管理部分”劃分為“管理及輔助用房部分”。我國國土地域廣闊,民族眾多,由于地方文化差異和風俗習慣不同,**活動的內容不可能在全國范圍有統一的模式。從全國各地區若干年來**文化活動逐漸形成的基本內容看,大的分類主要為影視、戲劇、曲藝、美術、宣傳展覽及書報閱覽等,這些內容的綜合構成了**文化藝術系統。文化館是以這些內容為中心。秀場混響時間測試和吸音改造找聲華聲學。

▲收起條文說明5.2.4本條是新增內容。針對我國現行建筑設備配置的實際情況,對空調系統的設置提出要求,強調了演員和設施、設備特殊要求的配置規定。本條“一般用房”指非**活動用房,即業務用房和管理、輔助用房。5.2.5琴房相對濕度宜控制在40%~70%。▲收起條文說明5.2.5本條是新增內容。針對本規范4.2.10條提出的建議參數。5.2.6采暖、空調水系統管道不應穿越變配電間、計算機機房、控制室、檔案室的藏品區等。當房間內需設置散熱器時,應采取防止滲漏措施。▲收起條文說明5.2.6本條是新增內容。強調了采暖、空調水系統管道防止滲漏發生的配置要求。防止滲漏的具體措施包括采用整體出廠(非現場組裝)的散熱器,不得在室內設置閥門及泄水、排氣裝置,管道采用焊接連接等。5.2.7衛生間、洗浴間應設置**的排風系統。▲收起條文說明5.2.7本條保留原《規范》“第5.2.4條”要求。增加了“洗浴間”排風系統要求。5.3建筑電氣5.3建筑電氣5.3.1報告廳、計算機與網絡教室、計算機機房、多媒體視聽教室、錄音錄像室、電子圖書閱覽室、維修間等場所宜設置**配電箱,且設備用電宜采用單獨回路供電。體育館聲學測試及聲學改造方案。貴州商場聲學測試專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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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當文化館基地距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較近時,室外活動場地及建筑內噪聲較大的功能用房應布置在醫院、學校、幼兒園、住宅等建筑的遠端,并應采取防干擾措施。▲收起條文說明3.2.6本條基本遵循原《規范》“第2.0.5條”內容。3.2.7文化館建筑的密度、建筑容積率及場區綠地率,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和城鄉規劃的要求。▲收起條文說明3.2.7本條在保留了原《規范》“第2.0.6條”內容的基礎上增加了“場區綠地率”,并把“建筑覆蓋率”修改為“建筑密度”。4建筑設計4.1一般規定4.1一般規定4.1.1文化館建筑的規模劃分應符合表4.1.1的規定。▲收起條文說明4.1.1本條是增加條文。根據我國當前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要求,本規范依據《文化館建設標準》(建標136-2010)規定的“建筑面積規模劃分”標準及文化館等級評定中關于建筑面積的要求,對文化館做了同樣的三個等級類型劃分,以保持建筑設計規范的建筑功能與相關標準對應。4.1.2文化館建筑宜由**活動用房、業務用房和管理及輔助用房組成,且各類用房可根據文化館的規模和使用要求進行增減或合并。▲收起條文說明4.1.2本條對原《規范》“第3.1.1條”作了較大調整。福建報告廳聲學測試及隔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