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被認定為稅務非正常戶的原因有哪些
一、未按期納稅申報(常見)
1、連續 3 個月所有稅種均未申報,征管系統自動認定為非正常戶并停供發票。
2、未按期限完成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稅等申報,含零申報逾期;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后仍不改正,且查無下落、無法強制履行納稅義務。
3、常見場景:長期停業未報備、辦稅人員變動未交接、企業疏忽漏報等。
二、地址 / 人員失聯(高頻率)
1、地址異常
(1)實際經營地址變更未同步辦理工商與稅務變更,稅務實地核查或信函送達無結果。
(2)登記地址為虛擬地址、gua靠地址,無實際辦公場所,或地址被列入高風險地址庫。
(3)未提供有效經營證明(如租賃合同、水電單據),無法證明地址真實性。
2、人員 / 聯系方式失聯
(1)財務負責人、辦稅人員、法定代表人信息變更未更新,稅務機關無法聯系。
(2)預留電話、郵箱失效,稅務通知無法送達,導致逾期未整改觸發認定。
三、直接觸發原因:欠稅及滯納金 / 罰款未結清
1、已申報但未按期繳納稅款,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后仍未結清,含稅款、滯納金、罰款。
2、欠稅狀態下企業失聯,稅務機關無法追繳,直接列入非正常戶并追征稅款。
常見場景:資金鏈斷裂、故意拖欠、對欠稅后果認知不足等。
四、申報數據異常 / 虛假申報
1、申報數據與發票系統、銀行流水、財務報表嚴重不符,如隱瞞收入、虛列成本、虛報進項等。
2、長期零申報且無合理解釋,或零申報超過 6 個月未按要求提供留存備查資料。
3、未按規定報送財務報表、會計制度等資料,經提醒后仍未補正。
五、發票管理違規 / 其他涉稅違法
1、發票異常
(1)虛開發票、超范圍開票、大量作廢 / 紅沖發票、頂格開票頻繁等,被系統標記風險未整改。
(2)發票丟失未按規定報備、驗舊繳銷不規范,或稅控設備異常未處理。
2、其他違法違規
(1)拒絕配合稅務檢查、隱匿賬簿憑證、拖延處理涉稅事項。
(2)營業執照被吊銷后未及時辦理稅務注銷,系統自動標記非正常戶。
(3)關聯企業為非正常戶,導致本企業被聯動監控或認定異常。
五、認定規則與后果
1、系統自動認定:連續 3 個月全稅種未申報,系統直接標記;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 + 查無下落 + 無法強制履行義務,人工認定并出具非正常戶認定書。
2、后果:停供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失效(超過 3 個月)、納稅信用判為 D 級、限制各類涉稅事項辦理、影響企業及法定代表人 / 財務負責人信用。
六、快速自查要點
1、核對申報記錄:確認各稅種申報期限與完成狀態,補報逾期屬期。
2、檢查地址與人員信息:工商與稅務地址一致,聯系方式有效,及時更新變更信息。
3、結清稅款與滯納金:通過電子稅務局或銀行端繳清欠稅、滯納金、罰款。
4、規范發票管理:驗舊繳銷異常發票,解鎖稅控設備,留存開票與申報數據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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