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藥內毒素檢測風險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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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5-12-10
在內毒素檢測的技術體系中,凝膠法與動態顯色法基于不同原理與特性,形成互補應用格局。凝膠法依托鱟試劑與內毒素的凝集反應,實現定性或半定量檢測,其靈敏度覆蓋 0.03EU/ml、0.06EU/ml 等多梯度,60 分鐘即可完成反應;檢測結果依賴肉眼觀察(180° 倒轉判讀凝膠形成),數據需手工記錄,配套 內毒素凝膠法測定儀(恒溫儀) 即可開展,雖自動化程度有限,但操作簡潔,適用于生產環節的快速初篩。與之相比,動態顯色法通過監測反應混合物吸光度或透光率的變化(如達預設檢測值的反應時間、信號增速)實現 定量檢測 ,靈敏度拓展至 5-0.005EU/ml ,60-90 分鐘反應時長雖略長,卻可借助酶標儀或全自動內毒素檢測分析儀完成全流程自動化操作—軟件實時采集數據,契合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對數據追溯與精度的要求。二者各有側重:凝膠法以 “快速定性” 服務基礎防控,動態顯色法憑 “準確定量 + 自動化” 支撐嚴苛質控,共同為內毒素檢測提供靈活適配的技術路徑。
內毒素檢查用水經二次精制,無菌無熱原,避免檢測假陽假陰。原料藥內毒素檢測風險評估
內毒素檢測中,樣品中的蛋白質或酶的修飾作用易破壞鱟試劑的反應體系,導致檢測結果失真。鱟試劑檢測內毒素的本質是一系列絲氨酸蛋白酶的酶促放大過程,若樣品中存在氧化劑、抗氧化劑、蛋白水解劑或專一失活劑,會直接滅活反應所需的酶;而乙醇、苯酚等物質則會導致蛋白質變性,同樣抑制反應進程。例如,某些生物制品中含有的蛋白水解酶,可能提前降解鱟試劑中的蛋白酶,使內毒素無法被正常檢測。為消除這類干擾,需優先限制樣品中抑制物的含量:可采用內毒素檢查用水稀釋樣品,降低抑制物濃度;對耐熱的抑制物(如部分蛋白水解酶),可通過加熱滅活處理(如 56℃孵育 30 分鐘)破壞其活性;若樣品基質復雜,還可使用超濾技術分離內毒素與干擾蛋白質,避免修飾作用對酶促反應的影響,保障內毒素檢測結果的可靠性。
廣東生物制品內毒素檢測技術升級樣本含內毒素結合物時,可嘗試用分散劑減少抑制,保障內毒素正常檢出。
血液制品(如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來源于人血漿,內毒素污染風險高,且基質中含大量蛋白質、脂質等干擾物質,檢測難度較大。傳統 LAL 法易受血漿蛋白抑制,需通過預處理去除干擾:如采用三氯乙酸沉淀蛋白、超速離心分離脂質,或使用特定去干擾試劑(如內毒素提取試劑)。此外,血液制品內毒素限值較低,需選用高靈敏度檢測方法(如動態顯色法,LOD=0.005 EU/mL)。檢測過程中需嚴格區分 “內源性內毒素”(血漿中天然存在)與 “外源性污染”,通過工藝優化(如巴氏滅活、納米膜過濾)降低外源性內毒素殘留,保障臨床用藥安全。
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需覆蓋多項參數,確保方法可靠:線性范圍需包含樣品預期濃度(如 0.01-10 EU/mL),相關系數 R2≥0.98;準確度通過加標回收率評估,應在 50%-200% 范圍內;精密度包括批內和批間精密度,CV 值均應≤15%;檢測限(LOD)需低于產品限值的 1/2(如限值 0.5 EU/mL,LOD 應≤0.25 EU/mL);專屬性需證明無干擾物質影響(如 β- 葡聚糖、蛋白質不引發假陽性)。驗證通過后,方法需經實驗室負責人批準方可使用,且定期需進行一次回顧性驗證,確認方法持續有效。
細菌內毒素工作標準品可用于鱟試劑靈敏度復核、干擾試驗,適配凝膠法與光度法實驗。
重組試劑(rCR、rFC)是解決 LER 的重要工具,優化內毒素檢測性能。重組鱟試劑(rCR)通過基因工程表達 C、B 因子及凝固酶原,剔除 G 因子,完全模擬天然鱟級聯反應,靈敏度達 0.005EU/mL,與天然方法橋接容易,能避免 LPS 結構變化導致的假陰性;重組 C 因子(rFC)靈敏度 0.005-5EU/mL,性狀穩定、均一性好,雖需熒光酶標儀,但對部分 LER 場景(如無蛋白質干擾)適配性強。二者擺脫了天然鱟試劑的局限,為內毒素檢測提供更抗 LER 的選擇,契合行業技術趨勢。
鱟試劑靈敏度復核至關重要,存放半年需重測,避免內毒素檢測出現假陰性或假陽性。廣東血液制品內毒素檢測方法驗證
細菌內毒素試驗(BET)是用鱟變形細胞裂解物(LAL)測內毒素的體外方法,LAL 測試獲國際藥典推薦。原料藥內毒素檢測風險評估
如何準備樣品進行內毒素檢測呢?測試前,需要根據樣品實際情況進行樣本前處理。大多數樣品只需要稀釋,使用內毒素檢測試劑盒進行測試即可。如果樣品有蛋白酶干擾并導致假陽性結果,建議對樣品稀釋并70°C加熱5-15分鐘進行熱滅活處理。如需要,可以對滅活樣品進行進一步稀釋后檢測。如果樣品可能含有受β-葡聚糖,建議使用抗增液。β-葡聚糖可能來自酵母和纖維素材料。如果樣品中因含有內毒素結合物而存在抑制,可以嘗試使用分散劑。
原料藥內毒素檢測風險評估